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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7-08-29
天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新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3,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8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668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2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5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75%,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4元/股。根据《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435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25%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66.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301.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045121%。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8月2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8月2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8月28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天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天安新材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3,012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天安新材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7年8月25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有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其余2,70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18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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