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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7-06-02
菲林格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2,1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7.56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6月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667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股东德国菲林格尔、香港亚太、新发展集团、申茂仓储及多坤建筑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前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前企业持有股份总数50%。
4、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5、本企业现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6、本企业不因任何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2、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本人因发行人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也应计入数量并遵守前述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3、本人现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三)公司董事Jürgen Vohringer、丁福如、Thomas Vohringer、丁佳磊、何伟昌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以下统称“所持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股份的前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任职或具有公司董事、监事资格期间,每年转让本承诺人所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总数的25%。
4、本承诺人离职或丧失公司董事、监事资格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承诺人不因任何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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