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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7-01-25
美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3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3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美力科技”,股票代码为“300611”,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为2,23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3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6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规模,并在《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
3、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
4、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2017年1月26日(T-5日,周四)中午12:00前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投资者及其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其所管理的拟参与本次发行的单个股票配售对象应当持有深市5,000万元(含)以上市值的非限售A股股份。
5、2017年2月3日(T-4日,周五)至2017年2月6日(T-3日,周一)每日9:30-15:00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报价时间。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规定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申报价格及数量。每个股票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同一投资者管理的不同股票配售对象申报价格应当相同。
投资者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独立、审慎、合规参与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申报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报数量不低于本次网下投资者符合规定的申报总量的10%,被剔除的申报数量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以低于10%。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将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未被剔除的投资者,其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7、发行价格确定后,上述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其相应的申购数量,将在2017年2月8日(T-1日,周三)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8、投资者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认定为有效报价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9、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0、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2月9日(T日,周四),参与申购的网上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符合《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申购前应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11、本次发行将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回拨机制。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制定网下配售原则,并将据此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的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5)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6)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本公告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4、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均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月25日(T-6日,周三)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以下简称“《提示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周三)
2017年1月25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及《提示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文件
T-5日(周四)
2017年1月26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材料截止日(中午12:00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T-4日(周五)
2017年2月3日 初步询价起始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T-3日(周一)
2017年2月6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15:00截止)
T-2日(周二)
2017年2月7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入围申购量
T-1日(周三)
2017年2月8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周四)
2017年2月9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周五)
2017年2月10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周一)
2017年2月13日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T+3日(周二)
2017年2月14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周三)
2017年2月15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4、若本次发行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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