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
日月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6,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4,1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22%;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归公司所有。
1、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拟公开发行新股数:4,100万股
4、发行后总股本:40,100万股
5、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12月19日
6、每股发行价格: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7、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8、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6年12月7日
10、本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傅明康;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傅凌儿;公司股东同赢投资承诺:(l)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己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公司股东之鸿华投资、祥禾投资、高精传动、徐建民、马金龙、陈信元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己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傅明康、傅凌儿、王烨、张建中、徐建民、陈伟忠、陈建军、虞洪康、范信龙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敏承诺:在本人直系亲属傅明康、傅凌儿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敏承诺:本人作为祥禾投资的合伙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祥禾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通过祥禾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在本人直系亲属傅明康、傅凌儿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通过祥禾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傅明康、陈建敏、傅凌儿及公司股东同赢投资承诺:公司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本承诺不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