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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6-12-12
亚翔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亚翔集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3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6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或“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亚翔集成”,股票代码为603929,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929。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建筑安装业(E4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120.204.69.22/ipo)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3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1,336万股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201.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34.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所有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初步询价初始日前一交易日(2016年12月13日,T-5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
5、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规定的网下投资者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要求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除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之外的配售对象的任一级出资方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则需在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T-5日)12:00前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需在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T-5日)12:00前完成相关备案,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6年12月14日(T-4日)及2016年12月15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并确定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应当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同一个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的报价应该相同。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8、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320万股,申购数量超过32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640万股。配售对象申购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9、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晚到早,若申购时间相同则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上述被剔除的申购数量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单个配售对象剔除不视为整个投资者剔除,不影响该投资者的其他配售对象参与询价。
10、本次发行不进行网下路演推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2月19日(T-1日)组织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11、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选取不少于10家的投资者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少于10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公告原因,择机重启发行。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按照询价规则进行报价,并且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同时未被前述最高报价部分剔除的报价。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6年12月19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2、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T日)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网下投资者在网下申购阶段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16年12月20日(T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16年12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15、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
16、若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12月12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18、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周一)
2016年12月12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
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
T-5日(周二)
2016年12月13日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当日12:00截止)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当日12:00截止)
T-4日(周三)
2016年12月14日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T-3日(周四)
2016年12月15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上交所网下
申购电子化平台,15:00截止)
T-2日(周五)
2016年12月16日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周一)
2016年12月19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周二)
2016年12月20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
发行量网上申购配号
T+1日(周三)
2016年12月21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周四)
2016年12月22日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16:00截止)
网上中签投资者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周五)
2016年12月23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周一)
2016年12月26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如果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市盈率超出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时,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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