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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珠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6-10-31
通灵珠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最多不超过6,079.89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具体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新股发行费用和发行价格确定。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与主承销商参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募集资金计划、公司业绩、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11月11日
发行后总股本:24,319.56万元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东军、马峻承诺:本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所持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实际控制人亲属、公司董事蔄毅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所持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Eurostar Diamonds International S.A.承诺:对于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两年内,本公司将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数量上限依据如下原则确定:减持的股份数量上限=(本公司对发行人进行投资的原始出资额9625.28万元-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累积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折算价格,其中折算价格为上述锁定期满当月发行人股价的平均价格;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公司董事王芳承诺:本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董事Jiang Jacky、监事王小文、庄瓯承诺:本人现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董事/监事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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