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31
凯莱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预计不超过3,000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公司将优先实施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最大数量为3,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上限为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合计不超过535.2375万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11月9日
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ALAB及实际控制人HAOHONG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10%;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发行人股东天津国荣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发行人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天津国荣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外的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或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