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0
匠心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91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匠心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匠心家居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匠心家居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04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8,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2,000.00万股于2021年9月13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匠心家居”,证券代码为“301061”。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9月13日
(三)股票简称:匠心家居
(四)股票代码:301061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00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000.00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000.00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发行人选择如下具体上市标准: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5-32号),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计算,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1,293.89万元和19,777.28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所选上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