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4
维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文件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86号”文批准。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21年9月15日
(三)股票简称:维远股份
(四)股票代码:600955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550,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37,5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37,500,000股
(八)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公开发行的137,500,000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自2021年9月15日起上市交易。
(九)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