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2
纳微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5号文注册同意,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62号文批准。根据纳微科技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纳微科技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纳微科技A股股本为40,014.5948万股,其中3,556.1783万股于2021年6月23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纳微科技”,证券代码为“688690”。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2、上市时间:2021年6月23日
3、股票简称:纳微科技,扩位简称:纳微科技
4、股票代码:688690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0,014.5948万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4,4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556.1783万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6,458.4165万股
9、本次发行向参与本次配售的2名战略投资者配售合计660.00万股股份,其中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认购220.00万股、中金公司纳微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纳微员工资管计划”)认购440.00万股。
10、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战略投资者中证投资持有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纳微员工资管计划持有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529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83.8217万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2、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规定,选取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本次发行定价为每股8.07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40,014.5948万元,由此计算发行市值为32.29亿元,不低于10亿元。2019年和2020年,发行人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342.61万元和7,269.2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12.80万元和6,327.29万元)。2020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20,499.29万元。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