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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21-06-24
新中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新中港首次公开发行8,009.0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A股股票简称为“新中港”,股票代码为“60516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新港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162”。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平安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8,009.02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5,606.31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402.7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1年6月21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07元/股,其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9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6.1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8,614.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392.8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3,221.86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52,481.89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6月25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T日)9:30-15:00。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6.07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6.07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新港申购”,申购代码为“707162”。2021年6月2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6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6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4,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1年6月23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1年6月29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6月29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6月29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于2021年6月2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21年6月25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21年6月28日(T+1日)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8、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时;或当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认购的;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6月24日(T-1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招股说明书摘要等文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1、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21年6月16日
周三 刊登《招股意向书》、《发行安排及初步
询价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发行管理
平台提交核查材料
T-6日
2021年6月17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发行管理
平台提交核查材料(当日12:00前)
T-5日
2021年6月18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
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T-4日
2021年6月21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间为
9:30-15:00,初步询价截止时间为15:00)
T-3日
2021年6月22日
周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
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T-2日
2021年6月23日
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
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21年6月24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1年6月25日
周五 网下申购日(9:30-15:00)
网上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1年6月28日
周一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1年6月29日
周二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T+3日
2021年6月30日
周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
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1年7月1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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