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5
力芯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5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267号文)批准。根据力芯微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力芯微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力芯微A股总股本为6,400.0000万股,其中1,302.6658万股于2021年6月2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力芯微”,证券代码为“688601”。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6月28日
(三)股票简称:力芯微,扩位简称:力芯微股份
(四)股票代码:688601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400.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60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302.6658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097.3342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40.0000万股,其中华泰力芯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数量为160.0000万股,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票数量为80.0000万股。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华泰力芯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账户数量为495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57.3342万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规定的市值财务指标:“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具体上市标准。
(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1,60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36.48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400.0000万股,由此计算发行市值为23.35亿元。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408.24万元、5,268.95万元;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4,283.67万元。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综上,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