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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21-02-09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7,8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发售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1年2月24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31,2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海天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费功全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锁定期限届满后,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后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大昭添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4、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费伟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发行人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5、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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