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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1-02-09
纵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110号”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7号”批准。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8,75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798.9657万股股票将于2021年2月10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纵横股份”,证券代码为“688070”。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板块:科创板
  (三)上市时间:2021年2月10日
  (三)股票简称:纵横股份;股票扩位简称:成都纵横
  (四)股票代码:688070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87,580,000股
  (六)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21,90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17,989,657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69,590,343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3,114,264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纵横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数为2,019,264股,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数为1,095,000股。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1,095,000股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纵横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2,019,264股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3,335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34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96,079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03%,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4%,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3.64%。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20.28亿元,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29.45万元和3,173.23万元,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1,076.03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的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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