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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0-11-30
明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
初步询价公告

  1、明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59.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871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明微电子”,扩位简称为“明微电子”,股票代码为68869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699。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明微电子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1,859.2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436.80万股。
  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2.9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36.39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9.8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12月2日(T-4日)的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及《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中信建投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在2020年12月2日(T-4日)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https://emp.csc.com.cn)在线提交《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及相关核查资料。《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特别提示一: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确保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应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6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自营投资账户以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资金规模截至2020年11月26日,T-8日)为准。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如出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上传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二: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上交所在网下IPO申购平台上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内如实填写截至2020年11月26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初步询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IPO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①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IPO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②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2)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3)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61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5、本次发行中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2月7日(T-1日)进行网上路演推介,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0年12月4日(T-2日)刊登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6、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610万股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12月7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关联方核查结果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确定发行价格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于2020年12月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9、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申购。
  10、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在2020年12月8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2020年12月10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1、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12月8日(T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20年12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规定的投资者。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0年12月8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0年12月10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12、2020年12月10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3、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同一配售对象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3)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4)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5)委托他人报价;
  (6)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0)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
  (11)未合理确定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12)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13)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1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15)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
  (16)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17)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
  (18)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11月30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
  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5日
  2020年12月1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20年12月2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
   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20年12月3日
  周四 初步询价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20年12月4日
  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12月7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12月8日
  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12月9日
  周三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12月10日
  周四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20年12月11日
  周五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12月14日
  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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