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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更正公告
2020-08-17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告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第二节 概 览”之“二、本次发
行概况”之“(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以及“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中发行费用概算填报有误,现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一、“第二节 概 览”之“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一)本次发行的基
本情况”更正内容如下:
原内容为:
募集资金净额 107,719.17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
税) 4,213.98 万元
审计验资费 622.64 万元
律师费用 216.98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383.02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77.51 万元
更正后的内容为:
募集资金净额 107,695.14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
税) 4,238.01 万元
审计验资费 566.04 万元
律师费用 283.02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396.23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78.90 万元
二、“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更正内容如
下:
原内容: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
税) 4,213.98 万元
审计验资费 622.64 万元
律师费用 216.98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383.02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77.51 万元
更正后的内容为: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
税) 4,238.01 万元
审计验资费 566.04 万元
律师费用 283.02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396.23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78.90 万元
除上述更正外,《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
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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