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2
鸿远电子: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1、本次鸿远电子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数量为4,1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后总股本为16,534万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鸿远电子”,股票代码为“60326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267”。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2019年4月24日(T-4日)9:30-15:00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报价时间。
5、市值要求: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2019年4月22日,T-6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网上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上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2019年4月30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9年4月26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6、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参与询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初步询价的情形,并确保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9年4月22日(T-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
8、网下投资者均须在2019年4月23日(T-5日)中午12:00前通过国泰君安证券IPO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报备系统”)https://ipoinvestor.gtja.com提交核查材料。咨询电话:021-38676888。
9、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9年4月22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
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报备系统
提交核查材料
T-5日
2019年4月23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
(中午12:00截止)
T-4日
2019年4月24日 初步询价日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时间为
9:30-15:00,截止时间为当日15:00)
T-3日
2019年4月25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T-2日
2019年4月26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
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9年4月29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4月30日 网下申购日(9:30-15:00)
网上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5月6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5月7日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T+3日
2019年5月8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9年5月9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