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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17-02-13
美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美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3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237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3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65%。本次发行价格为11.97元/股。根据《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824.26573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35%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即1,126.3万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23.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013.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57220925%。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2月13日(T+2日)8:30-16:00,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股数,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2月13日(T+2日)16:00前到账。
若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2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初步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加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统计如下: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7年2月9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2,71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008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个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其余2,69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997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1,597,32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2017年1月25日刊登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数 占有效申购 初步配售数 各类投资者 占网下发行
量(万股) 总量比例 量(股) 初步配售比例 总量的比例
A类投资者 372,420 23.32% 1,120,013 0.03007392% 50.07%
B类投资者 89,600 5.61% 268,352 0.02995000% 12.00%
C类投资者 1,135,300 71.08% 848,635 0.00747498% 37.94%
总计 1,597,320 100.00% 2,237,000 100.00%
注: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披露的网下配售原则,零股1,826股根据零股处理原则配售给“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且A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B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向A类投资者优先配售的比例不低于50%。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
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0370808,2037080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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