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待申购列表
张家港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12-21
张家港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18,076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价格:4.37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1月12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80,752.6665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1、本行全部14家法人股东以及持有本行股份的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均已承诺: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本行股份;亦不通过由本行回购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本行股份。但上述所指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内的新增股份。
2、持有本行员工股数超过5万股的股东(包括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782人,均已分别签署《内部职工股东关于禁售所持股份的承诺函》:自张家港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三年内,其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亦不通过由张家港农商行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上述三年持股锁定期届满以后,每年所出售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15%,五年内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50%。
3、持有本行员工股数少于5万股的股东共65人,均已分别签署《内部职工股东关于禁售所持股份的承诺函》:自张家港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三年内,其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亦不通过由张家港农商行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现由本行6家国有股东(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并将在本行上市后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国有股部分,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6家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5、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本行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本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6、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预计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性条件下,针对其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指扣除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下同),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进行减持;其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剩余股份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行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7、自2013年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新增股东一共166名,均已做出如下承诺:
自所持张家港农商行股份登记在股东名册之日/法院判决生效之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其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亦不通过由张家港农商行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6年12月21日
新股分析
 
公告速递
 
您的意见是我们的动力
您的意见及建议: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
提 交
非常感谢您对钱龙软件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到更好!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