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3
麦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9.69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11月2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康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收归公司所有。
2、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WI Harper、JAFCO、辰融投资、麦迪美创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公司股价不低于发行价,可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并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收归公司所有。
3、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汪建华、傅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收归公司所有。
4、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中新创投、朱丽华和孙莉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翁康、汪建华、傅洪、陈泽江、徐智渊、孔烽承诺:本人在公司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变更。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