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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6-09-30
电魂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拟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日期:2016年10月17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胡建平、陈芳、胡玉彪、余晓亮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清源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以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2、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郝杰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以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吴文仲、郑锦栩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其他股东徐德发、唐宏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建平、陈芳、胡玉彪、余晓亮、林清源承诺: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2、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吴文仲、郑锦栩承诺: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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