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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10-10
能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公开发行的新股不超过2,839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1.00元/股
每股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10月11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1,356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承诺Ⅰ:本公司控股股东祖军及实际控制人祖军、赵岚、于胜涛承诺:在能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能科股份的股份,也不由能科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Ⅱ:公司股东兰立鹏、葛增柱、施卫东、孙俊杰、朱超、孟广磊、杨颖、刘景达、苗海涛、李泽民、胡泊、牟丹、崔凤全、赵志刚在能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能科节能的股份,也不由能科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Ⅲ:公司股东刘勇涛、刘敏、周禾、中科东海、上海泓成分别承诺:在能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能科股份的股份,也不由能科股份回购上述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Ⅳ: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祖军、赵岚、于胜涛、兰立鹏、葛增柱、朱超、刘景达、李泽民、施卫东、孙俊杰分别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承诺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祖军、赵岚、于胜涛、兰立鹏、葛增柱、施卫东、孙俊杰分别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且本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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