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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6-08-22
三角轮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20,000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不进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8月30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玉华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代持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三角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角股份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三角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若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锁定期限将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再自动延长六个月。自上述锁定期满两年内,本人如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本人保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三角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若出现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情形,本人愿意就差价部分以现金(包括取得的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补偿,该项补偿归公司所有;特别承诺:本人若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内离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将继续遵守三十六个月锁定期的禁售规定;本人若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前六个月以内离职或在锁定期届满后离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均在离职后半年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若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截止上一年末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之25%。
公司控股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三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代持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三角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角股份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三角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三角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若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角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锁定期限将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再自动延长六个月。自上述锁定期满两年内,本公司如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三角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本公司保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三角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若出现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情形,本公司愿意就差价部分以现金(包括取得的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补偿,该项补偿归三角股份所有。
公司股东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桂林橡胶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建设青岛有限公司、威海橡胶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驰发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荣成市阜盛贸易有限公司、王百忠、李志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侯汝成、单国玲、王文浩、马文力、钟丹芳、邓世涛、林小彬、史卫权、孙庆江、谭峻、张涛、赵利波、郑乾、丁木、姜秀波、谷志福、孙树民、梁栋、曹广宇、夏吉亮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国玲、丁木、林小彬、邓世涛、谷志福、孙庆江、孙树民、曹广宇、史卫权、马文力、钟丹芳还承诺: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锁定期限将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再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且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以及《关于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12]28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桂林橡胶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建设青岛有限公司和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将按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10%的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承继上述公司的股份锁定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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