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0
泰恩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泰恩康首次公开发行5,9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3号文予以注册的决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泰恩康”,股票代码为“30126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批发业“F51”。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5,91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3,638.75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86.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认购数量为59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95.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16.4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占发行数量的59.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507.0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占发行数量的25.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T-3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须按照规定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eipo.szse.cn,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3月14日(T-4日))的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注册制下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之(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及条件”中所列网下投资者条件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6、本次发行,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3月17日(T-1日)进行网上路演推介。
7、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1,75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0.01元。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3月17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关联方核查结果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2年3月18日(T日)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1、2022年3月2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2年3月10日(T-6日)登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
13、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2年3月10日
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网下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报备系统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5日
2022年3月11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报备系统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4日
2022年3月14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中午12:00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22年3月15日
周二 初步询价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报价时间为9:30-15:00,截止时间为当日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截止日
T-2日
2022年3月16日
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确定战略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T-1日
2022年3月17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2年3月18日
周五 网下申购日(9:30-15:00)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2年3月21日
周一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2年3月22日
周二 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
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时间为8:30-16:00)
T+3日
2022年3月23日
周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2年3月24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因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2)本次发行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3月10日(T-6日)至2022年3月14日(T-4日),通过现场、电话或视频的方式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进行网下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
网下路演推介阶段除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以外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路演推介不向投资者发放任何礼品、礼金或礼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