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7
上海港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1、上海港湾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319.34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1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中原证券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原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上海港湾”,股票代码为“60559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港湾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598”。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为4,319.3467万股。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91.646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727.7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1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及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31日刊登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参考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1年8月12日(周四)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87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E48土木工程建筑业。截至2021年8月12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24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9,909.34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7,932.6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1,976.65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51,976.65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日均为2021年9月8日(T日,周三),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发行,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2021年9月8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3.87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13.87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4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15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受核查、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9月8日(T日,周三)9:30-11:30,13:00-15:00。
②2021年9月8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9月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1年9月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和存托凭证份额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0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21年9月10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9月10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1年9月8日(T日,周三)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1年9月8日(T日,周三)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1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http://www.sse.com.cn)查询。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1、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21年8月10日
(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2021年8月11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
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2021年8月12日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2021年8月13日
(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
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2021年8月16日
(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2021年8月17日
(周二)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提示公告(第一次)》、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1年8月24日
(周二)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提示公告(第二次)》
2021年8月31日
(周二)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提示公告(第三次)》
T-2日
2021年9月6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1年9月7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1年9月8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1年9月9日
(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1年9月10日
(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1年9月13日
(周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1年9月14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