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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1-01-15
之江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0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3214号《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5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19,470.43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4,087.2677万股将于2021年1月1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之江生物”,证券代码为“688317”。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1月18日
  (三)股票简称:之江生物,扩位简称:上海之江生物
  (四)股票代码:68831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94,704,35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8,676,088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0,872,677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53,831,673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5,937,271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之江药业、宁波康飞限售期36个月,其他股东限售期12个月。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1,460,282股股份限售期24个月;富诚海富通之江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4,476,989股股份限售期12个月。(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投资者所持股份为1,866,140股。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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