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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0-12-21
西大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4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1.17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12月2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9,6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柳庆华、实际控制人柳庆华、王月红承诺:
(1)西大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西大门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西大门股份,也不由西大门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所持西大门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西大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西大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西大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西大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本人所持西大门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西大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西大门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西大门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不再担任西大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西大门股份。(5)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的股东沈华锋、柳英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西大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西大门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王平、李坚、何青燕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柳庆华、王月红的亲属柳小华、王伟荣、张香娟、陈木祥、任炜、陈美娥、柳礽相、柳玲、沈建红、马素琴、沈华萍、王见青、柳江华、王建海、潘宏海、沈清锋、柳春萍、王英、陈建锋、陈瑞娟、王小清、王松清、王月清、王萍、许婷婷、吴江、严爱珍和沈芳承诺:自西大门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西大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西大门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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