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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0-12-23
华安鑫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6号文予以注册决定。
2、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华安鑫创”,网上申购代码为“300928”。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M74”)。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2,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
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8.0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7.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6.5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7.1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7.16倍(截至2020年12月21日(T-3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6,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96.13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7,603.87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0年12月22日(T-2日)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020年12月2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0年12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0年12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12月28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2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12月22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0年12月22日
(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提示公告》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T-1日
2020年12月23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12月24日
(周四) 网上发行申购(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12月25日
(周五)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20年12月28日
(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0年12月29日
(周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12月30日
(周三)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①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②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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