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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名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0-12-22
祖名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120万股,且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5.18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12月2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12,478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蔡祖明、实际控制人蔡祖明、蔡水埼、王茶英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公司股东杭州纤品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杭州纤品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三、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李国平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四、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勇、赵大勇、吴彩珍、程丽英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五、法人股东上海筑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上海筑景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六、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李建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七、张志祥等其他28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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