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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0-12-09
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930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国泰君安”)。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特发服务”,股票代码为“30091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K70”。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2,5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50万股,与初始预计认购股数一致。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50万股,约占发行总数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25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12.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37.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3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250.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12月7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78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1.32(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8.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8.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12月10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T日)9:30-15:00。
  本公告附件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8.78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T日)9:15-11:30、13:00-15:00。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对象为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6,000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0年12月8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0年12月10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0年12月10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0年12月14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0年12月8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0年12月14日(T+2日)《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0年12月14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0年12月14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所对应的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917”,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付失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12月16日(T+4日)刊登的《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2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0年12月1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0年12月10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0、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0年12月2日周三 刊登《招股意向书》、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及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网下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
   报备系统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5日
  2020年12月3日周四 网下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报备
   系统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4日
  2020年12月4日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
   截止日(中午12:00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20年12月7日周一 初步询价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报价时间为9:30-15:00,
   截止时间为当日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
   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20年12月8日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
   及其有效申购数量、确定战略投资者
   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T-1日
  2020年12月9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12月10日周四 网下申购日
   (9:30-15:00)
   网上申购日
   (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12月11日周五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12月14日周一 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时间为8:30-16:00)
  T+3日
  2020年12月15日周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12月16日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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