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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草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0-09-17
共创草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数为发行后总股本的10%,即40,090,000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5.44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9月18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400,090,000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强翔、王强翔控制的创享管理与一致行动人王强众、百斯特投资、葛兰英、王淮平,以及马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称“锁定期”),承诺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前述第一条规定的锁定期届满后,承诺方如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办理。
a.减持价格:承诺方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方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b.减持限制:承诺方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承诺方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c.承诺方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会议、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方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股份转让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承诺方将在获得前述收入之日起5日内将该收入转账至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强翔、王淮平、姜世毅、杨波、江淑莺、陈金桂、许政、李兰英、赵春贵、陈国庆及肖辉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在锁定期满后,如承诺方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办理。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会议、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股份转让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前述收入之日起5日内将该收入转账至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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