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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丽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0-09-16
丽人丽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4,00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每股发行价格:12.23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9月17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001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2、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3、上述第1条规定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自本人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诺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二)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网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Crescent Lily、上海丽仁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丽秀、Milestone、Asia-Pacific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发行人股东领誉基石、上海弈丽、广发乾和、汉理前隆、汉理前骏、汉理前泰、苏州冠鼎、苏州冠新、汉理前秀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梅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2、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3、上述第1条规定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自本人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诺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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