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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利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0-08-31
龙利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8,6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0〕1859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东吴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龙利得”,股票代码为“30088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8,65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4,600万股。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安排向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3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本次发行不安排向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432.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6,184.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发行数量为2,465.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8,650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8月27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4.64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9.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8.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9月1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9月1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新股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4.64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0年9月1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0年9月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8月2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0年8月2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4,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0年9月3日(T+2日)披露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将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的投资者列表公示。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0年9月3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0年9月3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所对应的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883”,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付失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9月7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6.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0年9月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8月24日(T-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上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0.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0年8月24日
(周一) 披露《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日
2020年8月25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20年8月26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
(当日12:00前)
T-3日
2020年8月27日
(周四) 初步询价日(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T-2日
2020年8月28日
(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8月31日
(周一) 刊登《新股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9月1日
(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9月2日
(周三) 刊登《新股发行网上申购
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9月3日
(周四)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网上中签缴款日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20年9月4日
(周五) 网下限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
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9月7日
(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
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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