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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0-07-28
蓝盾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

1、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29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2020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566号予以注册决定。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止,蓝盾光电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蓝盾光电”,股票代码为“30086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仪器仪表制造业(C40)。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3,297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为25.0019%,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186.9930万股。
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64.8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93.15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39.0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98%。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0年7月30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特别规定》、《管理办法》、《网下投资者通知》、《实施细则》及《承销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须在2020年7月30日(T-4日)中午12:00前向华龙证券指定邮箱提交核查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8月4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6、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050万股。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
参与本次蓝盾光电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0年7月30日(T-4日)12:00前将资产证明材料提交至华龙证券指定邮箱。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结果、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9、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0、2020年8月7日(T+2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7月28日(T-6日)披露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0年7月28日
(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等
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日
2020年7月29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20年7月30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T-3日
2020年7月31日
(周五) 初步询价日(网下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T-2日
2020年8月3日
(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配售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8月4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8月5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8月6日
(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8月7日
(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限售配号
T+3日
2020年8月10日
(周一) 网下获配投资者限售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8月11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1次以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日程依次顺延。顺延后,T-3日,跟投的保荐机构子公司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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