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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0-02-18
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4,000万股
本次股份发行安排: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4,000万股,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4.25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2月19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烈承诺:
(1)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2、公司股东建业投资承诺:
自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建屹投资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自然人股东倪福坤、孙斌、夏益忠、罗伟承诺:
(1)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5、公司自然人股东张有忠、章忠、陈云斌承诺:
(1)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股份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6、公司自然人股东许宁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7、公司股东建德国资公司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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