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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工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0-02-25
瑞玛工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本次发行不安排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9.01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2月26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的总股本:不超过1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承诺:(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曾作出的承诺。
2、本公司股东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存聪、麻国林、杨瑞义、鲁洁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本公司股东徐声波、林巨强、厉彩凤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4、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晓敏、翁荣荣、方友平、任军平、谢蔓华、张启胜、解雅媛以及本公司原监事李龙承诺:(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曾作出的承诺。
5、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友平、解雅媛承诺:(1)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2)其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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