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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9-10-08
交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9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5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交建股份”,股票代码为“60381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815”。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4,990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9,9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49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9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9月5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1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6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5,648.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11.2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0,437.37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20,437.37万元。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9年10月9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T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5.14元/股,申购数量为该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拟申购数量。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T日)9:30-11:30、13:00-15:00。2019年10月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9年9月3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9年9月3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4,000股。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9年10月11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9年10月11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9年10月9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9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及《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9、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0、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9年9月3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相关公告,
网下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核查资料
(2019年9月4日,周三) 网下投资者向主承销商
提交核查资料截止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2019年9月5日,周四) 初步询价(9:30-15:00)
(通过网下申购平台,15:00截止报价)
(2019年9月6日,周五) 投资者核查
(2019年9月9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2019年9月10日,周二)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2019年9月17日,周二)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9年9月24日,周二)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2日
(2019年9月30日,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10月8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10月9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10月10日,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10月11日,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
(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16:00)
网上中签缴款日
T+3日
(2019年10月14日,周一)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9年10月15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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