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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9-10-14
杰普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

1、杰普特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092,14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已于2019年9月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797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杰普特”,扩位简称为“杰普特光电”,股票代码为“68802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025”。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3,092,14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54,607股,占发行数量的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356,537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占发行数量的66.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581,000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占发行数量的28.5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组织实施,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申购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19年10月16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联席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只有符合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中金公司科创板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网址:kcbipo.cicc.com.cn)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网下投资者承诺函》中要求承诺,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年金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现场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0月21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9年10月18日(T-2日)刊登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50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5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15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如实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资产证明材料中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联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加本次杰普特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19年10月16日(T-4日)12:00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中金公司科创板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网址:kcbipo.cicc.com.cn)提交给联席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资产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Excel电子版:机构投资者须在投资者资料上传页面上传其拟参与本次申购全部配售对象的Excel电子版《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模版下载路径:http://kcbipo.cicc.com.cn/——杰普特——模版下载。投资者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填写的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将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判断配售对象是否超资产规模认购的依据。
2)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扫描件:投资者以自有资金申购的,应提供截至2019年10月10日(T-8日)的自营账户资产规模总额的说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通过产品进行申购的,应提供截至2019年10月10日(T-8日)的产品估值表等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章)。证明材料中载明的资产规模需与Excel电子版《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填写的资产规模一致。
8、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申购。
1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及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分别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1、2019年10月24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10月14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
13、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9年10月14日)
周一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19年10月15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19年10月16日)
周三 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
(当日12:00前)
T-3日
(2019年10月17日)
周四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联席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
核查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19年10月18日)
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
可申购股数战略投资者
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10月21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10月22日)
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10月23日)
周三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10月24日)
周四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19年10月25日)
周五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包销金额
T+4日
(2019年10月28日)
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
注:
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10个工作日每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15个工作日每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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