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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9-10-15
浙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浙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84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浙商银行”,股票代码为“60191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0916”。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分类代码J6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55,000万股,发行股份数量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1.99%,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126,869.6778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8,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6,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发行将进行管理层网下现场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0月23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9年10月22日(T-2日)刊登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5、联席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只有符合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T-4日)一天,通过申购平台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交易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5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5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1,200万股。
7、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相关安排确定发行价格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9、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量。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在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0、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1、2019年10月28日(T+2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为其管理的获配的配售对象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0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13、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10月15日(T-7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19年10月15日
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及《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6日 2019年10月16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截止时间为12:00)
网下路演
T-5日 2019年10月17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
(截止时间为12:00)
网下路演
T-4日 2019年10月18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时间为9:30-15:00)
T-2日 2019年10月22日
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
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9年10月23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及《招股说明书》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10月24日
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10月25日
周五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10月28日
周一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9年10月29日
周二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
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9年10月30日
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具体发行日程联席主承销商会及时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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