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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9-07-02
容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容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已于2019年6月1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19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62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容百科技”,扩位简称为“容百科技”,股票代码为“68800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005”。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4,5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1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4,328.57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25.0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七、本次发行回拨机制”中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42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55.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初步询价期间为2019年7月5日(T-3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当于2019年7月4日(T-4日)中午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且已开通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数字证书,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自律管理办法》”)、《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于2019年7月4日(T-4日)中午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且已开通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7月5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统一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7月3日(T-5日)至2019年7月4日(T-4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网下路演。只有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加路演推介,其他不符合网下投资者条件以及与路演推介工作无关的机构与个人,不得进入路演现场,不得参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活动。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投资者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等地参加现场推介会。投资者凭名片和身份证入场,敬请携带。
  本次网上路演将于2019年7月9日(T-1日)进行。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9年7月8日(T-2日)刊登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600万股。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并确保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
  8、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公告“五、定价及有效报价的确定”的相关安排确定发行价格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申购。
  9、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T日)的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在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10、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9年7月1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9年7月10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1、2019年7月1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7月2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9年7月2日
  (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日
  (2019年7月3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19年7月4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19年7月5日)
  周五 初步询价日(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预缴认购资金
  T-2日
  (2019年7月8日)
  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7月9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7月10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
   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7月11日)
  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7月12日)
  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
   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19年7月15日)
  周一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9年7月16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
   对战略投资者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及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进行验资
  注:1、2019年7月10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10个工作日每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15个工作日每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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