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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2019-03-14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锦浪科技”,股票代码为“300763”。
2.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
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
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6.64 元/股,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T+2 日)结束。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
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9,952,164;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31,525,648.9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47,83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274,351.04。
5.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股份数量为 47,836 股,包销金额为 1,274,351.04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 0.23918000%。
6.2019 年 3 月 14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扣除发行承销保荐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上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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