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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9-03-07
亚世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927.00万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927.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302.00万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中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9年3月18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707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发行人控股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JIAJITAO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2、发行人主要股东边瑞群、林雪峰及解治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其他股东根据《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4、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JIAJITAO、边瑞群及林雪峰承诺:担任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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