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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8-09-06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31,143,08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2号文核准,本次
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31,143,082
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1,803,082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9,34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本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6.07元/股。
鹏鼎控股于2018年9月5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
始发行“鹏鼎控股”股票69,340,000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8年9
月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8年9月7日(T+2日)16:00前,按公告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2018年9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
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540,576户,有效申购股
数 为 177,771,930,500 股 , 配 号 总 数 为 355,543,861 个 , 配 号 起 始 号 码 为
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355543861。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2,563.77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60%由网下回拨至网
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3,114,082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为208,02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
有效申购倍数为854.55倍,中签率为0.1170201614%。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18年9月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
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203栋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8年9月7日(T+2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
中签结果。
发行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
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
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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