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待申购列表
长城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8-09-17
长城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长城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1,034.05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80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长城证券”,股票代码为“00293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1,034.0536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310,340.5351万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723.8536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310.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9月18日(T-5日))的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联席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9月25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8年9月21日(T-2日)刊登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6、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T-4日)及9月20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因特殊原因(如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人员出错等)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联席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联席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0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2,20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0.01元。
  8、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18年9月25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2018年9月26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10、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1、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18年9月26日(T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18年9月2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2、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3、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14、(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联席主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8年9月17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摘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8年9月17日(周一)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17:00截止)
  T-5日
  2018年9月18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联席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T-4日
  2018年9月19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T-3日
  2018年9月20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日
  2018年9月21日(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
   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8年9月25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招股说明书》
   网上路演
  T日
  2018年9月26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8年9月27日(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8年9月28日(周五)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8年10月8日(周一)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8年10月9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外公告。
  4、如因深交所网下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新股分析
 
公告速递
 
您的意见是我们的动力
您的意见及建议: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
提 交
非常感谢您对钱龙软件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到更好!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