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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广绿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12-12
鑫广绿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2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鑫广绿环",股票代码为"60330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鑫广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302"。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4,01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2,80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20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12月7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79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0.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8.8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7.79元/股对应的发行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0.9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1,237.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48.0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6,389.85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26,389.85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12月4日在《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7年12月13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7.79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7.79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56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27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T日)9:30-11:30、13:00-15:00。
②2017年12月1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12月1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7年12月1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12,0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7年12月15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2月15日(T+2日)公告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7年12月13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12月13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7年12月4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会及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告。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日期: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17年12月4日
(周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材料起始日
T-6日
2017年12月5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截止日(12:00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12:00截止)
T-5日
2017年12月6日
(周三) 初步询价(9:30-15:00)(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T-4日
2017年12月7日
(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T-3日
2017年12月8日
(周五) 关联关系核查
T-2日
2017年12月11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及最终发行数量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T-1日
2017年12月12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12月13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12月14日
(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12月15日
(周五)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网上中签缴款日
T+3日
2017年12月18日
(周一)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
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12月19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T日为本次发行申购日;
2)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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