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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7-09-25
德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3,334万股,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10月10日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334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虢晓彬,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姜建、李力、习晓建、高敏、朱会东、常羽、陈曲及公司核心骨干谷科、凌琳、杨扬、赵敏、刘维华、刘并贞、张圣盛、张辉、门鑫鑫、王文斌、周晋荣、刘学殿、张颖、唐厚华、刘静、王晓梅、刘娟、王雪研承诺: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的刘峻峰、李竹,担任公司监事的程立平、钱毅及公司股东孙狂飙、苏州松禾、致仁合伙、西域至尚、郭宏、镇晓丹、刘怀宇、伟汇合伙、洪昌投资、李开泰、前海西域、龚敏玲、王葆春、梅莉莉承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虢晓彬、刘峻峰、姜建、李竹、李力、习晓建、程立平、钱毅、高敏、朱会东、常羽、陈曲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发行人控股股东虢晓彬、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刘峻峰、姜建、李竹、李力和高级管理人员高敏、朱会东、常羽、陈曲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除另有明确限定外,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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