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5
东方材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2,566.67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3.04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9月26日
发行后总股本:10,266.67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樊家驹、朱君斐、樊家驯、樊家骅、单志强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李汉忠、陶松满、徐芳琴、王岳法、詹国民、周其华、李素珍、王秀玲、汪更新、李洪波、亲加亲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北京建华、扬州嘉华、高创清控和中汇金玖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汇鑫茂通承诺:从俞凤卿和樊家骅处受让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此之外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樊家驹、朱君斐、周其华、詹国民、王岳法、樊家骅、徐芳琴、陶松满、李素珍、王秀玲分别作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若减持股份,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同时,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樊家驹、朱君斐、周其华、詹国民、王岳法、樊家骅、王秀玲分别作出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