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待申购列表
杭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6-12-26
杭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59号”批复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316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杭叉集团”,证券代码“603298”;其中本次发行的8,666万股股票将于2016年12月27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6年12月27日
(三)股票简称:杭叉集团
(四)股票代码:60329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1,885.418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8,666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66.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799.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本次合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666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承诺
控股股东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承诺:A、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B、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C、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A、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B、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80%。
3、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
赵礼敏、王益平、徐利达、陈赛民、王阜西、王国强、陈伟强、金志号、徐征宇、金华曙、任海华等11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未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
戴东辉等82名未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仇建平、赵礼敏、王益平、徐利达、陈赛民、王阜西、王国强、陈伟强、金志号、徐征宇、蒋汉平、金华曙、任海华、张平平承诺:
A、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B、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C、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注:若在承诺期间,发行人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股分析
 
公告速递
 
您的意见是我们的动力
您的意见及建议: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
提 交
非常感谢您对钱龙软件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到更好!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