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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21-12-28
  1、泰慕士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76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人股票简称“泰慕士”,股票代码为“001234”,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2,666.67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00.02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66.65万股,占本次初始发行规模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1年12月2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53元/股,且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为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12月29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6.53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T日)9:15-11:30、13:00-15:00。在2021年12月2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12月2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0,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1年12月31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16:00前到账。
  获配的配售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认购资金。如果配售对象备案的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支付。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应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配售对象划出认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认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获配新股全部无效。请获配对象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异常情况。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配售对象出现前述情形的,其全部新股申购无效。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3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5、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1年12月2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21年11月30日
  (周二) 披露《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备案核查材料
  2021年12月1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线提交电子版
   核查材料截止日(当日12:00前)
  2021年12月2日
  (周四) 初步询价日(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报价时间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时间为当日15:00
  2021年12月3日
  (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2021年12月6日
  (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投资者
   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2021年12月7日
  (周二)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2021年12月14日
  (周二)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21年12月21日
  (周二)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2日
  2021年12月27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1年12月28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1年12月29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申购时间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1年12月30日
  (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1年12月31日
  (周五)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22年1月4日
  (周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
   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2年1月5日
  (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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