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9
永和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6,667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6.93元
发行日期:2021年6月30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26,667万股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67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建国和实际控制人童嘉成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5、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二)童建国、童嘉成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童利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三)童建国、陈黎红作为童建国、童嘉成一致行动人童乐的法定代理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代理童乐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童乐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四)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徐水土、余锋、应振洲、赵景平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5、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五)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李敦波、文龙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5、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六)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黄国栋、傅招祥、郑庆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七)童建国控制的公司股东梅山冰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
(八)公司股东浙江星皓、华立集团、南通奕辉、沈祁峰、上海佐亚、衢州永氟、衢州永弘、朱银良及其他股东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1年6月29日